为规范做好我省卫生(西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我委印发了《辽宁省申报卫生(西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论文医学专业学术杂志目录》(辽卫办发[20.15123号,以下简称《目录》),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对执行该《目录》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辽宁省申报卫生(西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论文医学专业学术杂志目录》的补充通知
发电单位: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批盖 章韩明惠
等级特急·明电 辽卫传[2015]149号 辽机发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做好我省卫生(西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我委印发了《辽宁省申报卫生(西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论文医学专业学术杂志目录》(辽卫办发[20.15123号,以下简称《目录》),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对执行该《目录》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按照辽卫办发[2015]23号文件精神,《目录》适用
范围的人员在20.15年3月31日后发表的论文必须为《目录》中收录杂志的范围,但《目录》中界定的杂志级别仅作为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论文的参考。在全省卫生(西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报评人员发表论文的杂志级别将按照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论文有关要求的通知》(辽卫函E2014〕196号)的有关规定,依据论文发表时杂志被收录情况及主管或主办单位确定。
二、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不受此《目录》限制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8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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